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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版社:翰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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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版日期:2003/07/31
  • 語言:繁體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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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附上一則新聞讓大家了解時事



13歲少女被誘拍3點猥褻照 母發現報警逮19歲色網友 | 情慾犯罪 | 社會 | 聯合新聞網
19歲謝姓男子去年暑期透過臉書與13歲少女認識,以互換相片為由拐少女自拍胸部、下體等私密照傳給他,少女母網路人氣商品top10人氣商品排行榜親發現女兒手機竟有猥褻照,連忙報警將謝男逮捕,審理時謝男坦承,新竹地方法院將他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刑1年4個月,緩刑3年,需接受15次心理輔導與治療。判決指出,桃園市謝姓男子去年7月5日經由臉書結識新竹市一名虛歲13歲的少女,雙方透過Messenger連繫,7月21日至23日間,謝男利用少女年幼無知,以教導少女拍攝姿勢的方式引誘她自行拍攝裸露胸部、陰部的猥褻行為的相片,互相交換相片,傳送給謝男,共傳送6張。. } }); } 少女的母親發現女兒的手機竟有這些猥褻照片,連忙報警,警方持拘票拘提謝男並查扣手機,審理時謝男也坦承,犯行堪認定。合議庭認為,此案發生時,女學生為12歲以上未滿18歲的少年,所傳送的數位圖檔,含有祼露胸部、陰部等私密部位等內容,客觀上已達足以刺激、滿足性慾,並令一般人感覺不堪,足引起羞恥、厭惡感而侵害性的道德感情,也侵害少女的性隱私權,自屬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所規範的猥褻行為電子訊號。審酌謝男明知少女年幼,僅為折扣情報搶先看滿足一時好奇,以遊說方式引誘少女製造猥褻行為的電子訊號,對少女身心健康及人格發展有不良影響,所生危害非輕,實屬不該,惟念及犯後始終坦承一切犯行,態度良好,家中經濟狀況非佳等情狀,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2項的引誘使少年網路購物優惠網站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判刑1年4個月,經此偵審程序後,當知所警惕,應無再犯之虞,給予緩刑3年,但緩刑期間須接受15次心理輔導好康活動暢銷產品與治療。一名13歲少女被網友誘拍裸露3點的猥褻照,母發現報警逮色網友。示意圖/ingimage 分享 facebook


 批為女施壓是假新聞 管碧玲難過:對不起小孩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劉得倉台北18日電)民進黨立委管碧玲今天表示,女兒懷孕赴泰國探望先生,遭指施壓外交部,這徹底就是無端被追殺,還把小孩扯進來,完全扭曲、傷害,「做為媽媽的心裡很難過,覺得對不起小孩」。

中天新聞17日報導,管碧玲的女兒去年懷孕時欲搭機前往泰國,要求搭乘商務艙,管碧玲為此還致電給時任外交部長的李大維施壓。

管碧玲從昨天晚上起在臉書發文指出,「中天新聞真的殺不掉(駐日代表)謝長廷,殺到我這裡來,而且故技重施,用假新聞殺我」;她從未和外交部有任何聯繫,女兒來回泰國三次,機票是可以由國家付的,「但是,三次機票,全部我們自己出,這樣也要打什麼?」每次機票錢都是自費,應該按讚還是應該抹黑。

管碧玲說,其實如果她會施壓,就不可能一年來三、四張票全部都自費,「假新聞,我心裡很坦蕩」,不需要多說什麼。

管碧玲表示,一年前的這張機票,她不但不使用國家法律保護孕婦的權益,連拜託辦公室出面幫女兒爭取都沒有。她的辦公室主任一通電話都沒有打,立委的職權完全沒有拿出來用,且當外交部因官員不諳法令,想到辦公室道歉時,辦公室主任、女兒都表示不會追究。

管碧玲下午也向中央社記者表示,這徹底就是無端被追殺,還把小孩扯進來,完全扭曲、傷害,「做為媽媽的心裡很難過,覺得對不起小孩」;其實女兒當時很懂事、辦公室也公私分明,「完全沒有耍特權」,因官員不諳法令,所以她當時決定自費購買機票就好。

管碧玲說,中天新聞報導指她拿法令去向外交部理論,「完全都是假新聞」。對於假新聞的中傷,國家真的要全面建立法律體系,跨部會討論,因為這涉及民主的鞏固、人權的傷害,甚至涉及國安,「發生在我身上的時候,大家看得赤裸裸,這種理直氣壯的邪惡」。

駐泰國文化辦事處代表童振源在臉書說明指出,林子揚已在外工作七、八年,但卻以剛進外交部三等秘書資格起聘,領的是駐泰代表處所有台灣職員最低薪水。童振源指中天記者刻意誤導台灣民眾。

童振源說,相關細節都有告訴中天記者,但是他卻刻意誤導台灣民眾,只說林子揚的待遇是新台幣15萬元,事實上林子揚的薪水沒那麼多,而且報導完全不說其待遇是駐泰代表處台灣來的所有職員最低的薪水,刻意誤導不知道外派同仁薪資結構的台灣民眾。

對於管碧玲與童振源的說法,中天新聞不回應。(編輯:蘇龍麒)107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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